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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2018年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大赛主题:2018年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
作品征集时间:6月11日— 8月26日

 

"亚洲大学生摄影大赛"由亚洲教育北京论坛和中国青年报社于2006年联合发起,2008年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参加了影展。摄影展旨在弘扬源远流长的亚洲文化,传播亚洲各国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壮丽的地理面貌和新世纪亚洲青年的风采,增强亚洲各国大学生艺术与审美交流,展示亚洲文化的独特价值。

自2006年首届影展隆重举办之后,"亚洲大学生摄影展"已连续成功举办十二届,影展共收到来自包括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台湾)韩国、蒙古、日本、越南、尼泊尔、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阿联酋、哈萨克斯坦、美国等近30个亚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生作品近60000余件。菲律宾前总统拉莫斯、哈萨克斯坦前总理捷列先科、尼泊尔前首相比斯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中心主任谢尔顿舒佛、中国前国务委员陈至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中国前教育部长周济、博鳌亚洲论坛前秘书长龙永图、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民进中央副主席刘新成、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秘书长杜越、国家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国家汉办副主任胡志平等国内外政要和贵宾都曾为获奖学生颁奖,并对活动给予了积极评价。每届影展之后,全部获奖作品还在中国、亚太地区的多家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巡回展出。

一、影展主题:身旁与远方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亚洲教育北京论坛、中国青年报社
    官方网站:亚洲青年摄影网(www.asia-photo.org
    中青在线(www.cyol.com
    网络支持平台:图虫网(tuchong.com)
    官方微信公号:守候微光
    媒体支持:青年参考、新浪网、我爱竞赛网、全国大学生比赛信息网、搜狐网教育频道

三、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2018年6月11日— 8月26日,通过官网、图虫网和微信公众号三个通道征集。推荐导师推荐学生优秀作品。
    2、初评:2018年8月31日
    3、终评:2018年9月上旬
    4、颁奖:拟于2018年9月下旬在成都市举办的“2018亚洲教育论坛年会”上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式。

四、活动内容
    1、参赛对象:摄影展主要立足国内,面向亚洲,同时欢迎各国大学生参加。
    2、参赛方式:本次大赛分纪实类、生活方式类两类作品。参赛者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图虫网和官方微信公号提供作品。作品须注明题目、作者姓名、学校、手机号。每人可提交多幅照片。鼓励有创新意识的作品,严格限制经过ps的作品参赛。
    作品须原创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文件类型为 JPEG,每幅作品经适当压缩,最大不超过500KB,图片长宽比例尽量维持4:3。获奖名单公布后,获奖者须尽快将本人真实有效信息、身份证影印件及获奖作品的最大尺寸原始数码照片发至大赛指定邮箱asia_photo@163.com,作为领奖的依据。
    (1)上传通道:亚洲青年摄影网(www.asia-photo.org):参赛者登录并注册, 在线提交参赛作品,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活动工作人员将审核作品,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尽快出现在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活动无关或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
    (2)图虫网上传通道。同上。
    (3)守候微光上传通道:参赛者将作品发至活动官方微信公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1本,奖励价值 20000 元人民币的奖品;
    一等奖2名:纪实类、生活方式类各1名,颁发荣誉证书1本,奖励价值 10000 元人民币的奖品;
    二等奖4名:纪实类、生活方式类各2名,各颁发荣誉证书1本,奖励价值 5000元人民币的奖品;
    三等奖8名:纪实类、生活方式类各4名,各颁发荣誉证书1本,奖励价值 1000元人民币的奖品。
    4、参赛注意事项
    (1)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表现形式新颖,倡导不同风格、不同流派,有一定的视觉冲击。作品内容丰富,从各个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深挖和表现本届主题,具有较深层次的内涵和表现力。
    (2)参展者必须拥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参展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且未经公开刊登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如已领奖项者,主办方将追回原奖项。
    (3)获奖作品的版权(除署名权外)归大赛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不限次数使用于相关的公开展示、刊登、制作、广告、宣传及刊印等,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任何第三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目的。
    (4)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应由参展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因此而给主办方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利益损害的,主办方将有权向参展者追偿。
    (5)凡参展者即视同承认上述所列各项规定。
    (6)大赛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