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潇湘韵律”湖南首届主题微电影大赛
时间:2013-12-04 13:44 浏览:次
大赛名称:2013“潇湘韵律”湖南首届主题微电影大赛 海选参赛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 2013“潇湘韵律”湖南首届微电影大赛即将启动,大赛由湖南省网宣办、团省委主办,新浪湖南、新浪微博承办。以生命、时尚、发展、文化、公益、品质、奋斗、成长、收获等为关键词展现最美潇湘。现向广大网友征集原创微电影作品,展开为期一个多月的评选,获奖作品有望入选政府宣传片,获奖者还将获得丰厚奖金。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一:官网报名 登录新浪湖南“潇湘韵律”湖南首届主题微电影大赛”官方网站 (1)参赛选手的微博帐号需绑定手机号,确保新浪微博账号保持登入状态。 (2)报名流程:点击进入报名通道—签署参赛协议—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确认报名。 (3)选手完成报名,页面会以用户的微博帐号自动发送含“#潇湘韵律湖南首届主题微电影大赛#+作品名称+视频地址+@潇湘韵律湖南首届主题微电影大赛”的微博内容。 报名方式二:微博报名 (1)参赛选手的微博帐号需绑定手机号。 (2)将参赛视频上传至新浪播客。 (3)编辑#潇湘韵律微电影大赛#+我报名参加XX赛区的比赛+作品名称+新浪播客视频链接地址+ @潇湘韵律湖南首届主题微电影大赛的内容发布微博即可完成报名 二、奖项设置 (一)最佳微电影奖:1名 奖金1万元 (二)亚军:2名 奖金5000元 (三)季军:3名 奖金3000元 (四)政府公益大奖 奖项说明:本奖项由湖南省网宣办、团省委专门设立,将在冠亚季军的6部作品中产生一部作品作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公益宣传片。 (五)湖南省青年文化建设行动奖 获奖名额:2个 奖项说明:本奖项为湖南省团省委专门设立,针对省内百所高校参赛作品的数量与质量进行考核评定,以学校为单位颁奖,获奖学校单位将获得由团省委颁发的证书及奖杯。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视频作品片长在15分钟之内;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2、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5、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版权归属 1、新浪网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并且展播不局限新浪平台(例如电视台展播),作者享有署名权。 2、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享有所有初评入围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漫画改编权,有权将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新浪网各网站上 (包括但不限于新浪网sina.com.cn、sina.com、sina.com.hk及sina.com.tw)以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开设或与合作伙伴共 同开设的WAP频道中、新浪的电子网刊、频道、网络台等相关业务等内容。 3、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潇湘韵律”首届湖南主题微电影大赛 组委会
201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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