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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扬·天乐湖温泉”杯中国(扬州)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

“江扬·天乐湖温泉”杯中国(扬州)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
大赛名称:“江扬·天乐湖温泉”杯中国(扬州)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
初稿作品征集时间:2013年12月5日—2014年2月10日

设计天才们,赶快来参加中国(扬州)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吧,5万元大奖等你来拿!
为进一步提升扬州旅游纪念品的设计水平,推出一批能够体现扬州旅游文化内涵,适应不同消费人群需求,深受游客喜爱的旅游商品,扬州市旅游局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扬州市旅游局
扬州市工艺美术集团
支持单位: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冠名单位:
仪征江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评委:
中国美术学院         韩  绪   教授
江南大学                  辛向阳   教授
南京艺术学院         曹  方   教授                 
江南大学                  陈原川 副教授
二、大赛主题
         主 题: 我为扬州而设计
         扬州礼物,为游客而设计
三、参赛对象
国内(含港澳台)所有关心扬州旅游产业发展、热心于旅游纪念品创作设计的企业、事业单位、院校、设计公司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四、日程安排
初稿作品征集时间:2013年12月5日—2014年2月10日。
评选时间:2014年2月11日—2014年2月15日。
获奖作品预计公布时间:2014年2月16日。
五、作品要求
此次大赛设有旅游纪念品实物类和旅游纪念品概念创意类两大类,作品分别以实物模型和设计图稿参赛。具体要求:
1、文化特性:题材不限,可以结合扬州的人文、历史、民俗、景点等进行创作,要体验扬州地域人文特色。
2、原创性:参赛作品必须自行创作设计,设计理念独特,富有创意。
3、实用性:贴近旅游者消费需求,价格合理,易于携带,且适宜成批生产和商业推广,具有一定的市场开发前景。  
4、工艺性:技术、材料和制作工艺选择应用合理,功能、结构设计科学。
5、观赏性:造型美观、独特,体现艺术意蕴。
六、参与方式
1、实物类和概念创意类作品均采用邮寄和Email形式报送,截稿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前(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参加实物作品和概念创意类作品评选的参选者应将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A4(210mm×297mm)规格彩色效果图一份(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设计说明概要一份(用2号字打印在A4纸上,不超过400字,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包括:设计思想、设计目的、定位和使用方法)和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作品的所有电子文档打包发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图片分辨率需大于300dpi,压缩包为rar或zip格式。
3、参加实物作品评选的参选者要将实物作品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实物作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
4、带有包装设计的作品,提交的彩色效果图要体现两个内容,第一是作品没有进行包装的状态;第二是作品包装后的状态。
5、为保证大赛评奖公平、公正,所有参赛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所在院校、单位以及作者的名称。
6、所有参赛作品除特别说明外,概不退还。
7、相关表格可在扬州旅游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版块通知公告栏(http://lyj.yangzhou.gov.cn/)下载。
8、为了避免参赛作品在邮寄途中遭破坏,建议采取较牢固的包装方式,选择正规快递公司。组委会对在邮寄过程中遭到损坏的作品概不负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扬州市旅游局宣传信息中心
地址:扬州市盐阜西路8号
邮编:225002
邮箱:bindai@126.com
咨询电话:0514-87370553
联系人:戴斌
八、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的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及社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团、从原创性、艺术性、创意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50000元。
(一)实物类:   
一等奖1名,20000元
二等奖2名,5000元
三等奖10名,1000元
入围奖30名,扬州旅游景点套票一套
(二)概念创意类: 
一等奖1名,20000元 
二等奖2名,5000元
三等奖10名,1000元
入围奖30名,扬州旅游景点套票一套
九、说明
(一)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严禁仿制、拷贝和抄袭。如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法律责任自负并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若已获奖,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奖励并追回奖金。
(二)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自留底样。
(三)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五)奖金均为税前,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均有可能被用于宣传或生产成品。
(六)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旅游局所有,凡报名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表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
(七)参赛者需在规定日期前(以当地邮戳、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将参赛作品上传、邮寄或送达至大赛办公室,并注明“中国(扬州)创意纪念品设计大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络方式”,未注明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