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时间:2014-02-20 16:09 浏览:次
大赛章程: 一、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2014.1.20——2014.3.20 2、作品评选时间:2014.3— 2014.4 3、作品展览时间:2014年4月 18日至 20 日在第三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免费展出,2014年4月 27日至 30日在第九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免费展出。 4、2014年4月底,两个展区从参展作品中选出共100件作品,给100名青年设计师颁发荣誉证书。 5、2014年4月底,在展会期间召开现场推介会或拍卖活动,举办青年设计师研讨班,为青年设计师提供展示推介机会与交流平台。 二、扶持办法 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与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分别设独立展区免费展示入展作品。作品入展人员将入选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并授予证书。 主办方将邀请著名创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著名文化创意领域投资人组成专家组,遴选出100件左右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提供参加研讨机会,并向社会宣传推介。 利用媒体加强对扶持计划和入选人才、作品的宣传,并向重点创意设计类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相关网络平台推介。 三、申报对象条件 1、申报主体需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或主创设计能力; 3、 申报主体需为个人,团队作品以一名主创人员名义进行申报; 4、同一件作品(系列作品视同一件作品)只能向义乌或苏州申报一次,重复申报视为无效。 四、作品设计类别与题材 凡属文化产品创意设计、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以及文化创意与先进制造业、建筑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特色农业、信息产业融合类创意设计作品均可参加申报。具体类别与题材如下: A类——文化产品的创意设计 A-1 视觉传达类创意设计(城市形象、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字体、广告、图形、海报、书籍装帧、产品宣传册及插图、产品印刷包装及推广等创意设计) A-2 中国传统节日节庆标志性形象、相关视觉元素及衍生品(贺卡、明信片、年画、节庆礼品包装)创意设计 A-3 舞美艺术创意设计 A-4 文化用品创意设计 A-5文化保护创新创意设计(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计与保护创新设计、文物保护创新设计、版权保护创意设计) B类——民族工艺品的创意设计 B-1 与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相关的工艺美术品创意设计 B-2 金属工艺和实用品设计 B-3 木、竹、藤装饰和实用品设计 B-4 玻璃、琉璃、水晶装饰品设计 B-5 瓷器、铁艺、锡艺饰品设计 B-6 陶器、紫砂工艺品设计 B-7 雕塑工艺品设计 B-8其他工艺美术品设计 C类——文化创意与先进制造业融合类 C-1居家用品设计 C-2 家具设计 C-3食品包装设计 C-4 服饰设计(主题服装设计、配饰设计、鞋帽设计) C-5 家用电器设计 D类——文化创意与建筑业融合类 D-1 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的建筑、园林类设计 D-2 居家室内设计、办公空间设计 D-3 宾馆和商业空间设计 D-4 公共环境(交流、娱乐、游玩、休闲)空间设计 D-5 展示空间设计 D-6 装置艺术创意设计 E类——文化创意与旅游业融合类 E-1 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 E-2 文化旅游纪念品收藏品创意设计 E-3文化旅游宣传品创意设计 E-4文化旅游节活动创新设计 E-5智慧旅游创意设计 E-6 旅游演艺创意设计 E-7文化旅游上下游衍生品设计 F类——文化创意与体育产业融合类 F-1文化体育用品创意设计 F-2文化体育衍生品设计 G类——文化创意与特色农业融合类 G-1创意农业开发 G-2农产品展示展览园(馆)创意设计 G-3农耕文化创意展示 G-4农事景观创意设计 G-5农产品创意设计 H类——文化创意与信息产业融合类 H-1数字内容创意开发设计(网络游戏、手机游戏、手机报、数字音乐、数字娱乐等) H-2 移动娱乐应用创意开发 H-3 文化软件创意开发 H-4 数字产品设计 H-5 数字多媒体创意展示设计 五、作品评价标准 1、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格调健康向上,创意独特,A类、B类、H类作品需鲜明体现丰富的文化内涵,C类、D类、E类、F类、G类作品需突出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 2、作品创造性地使用优秀文化艺术元素,较好地提升了产品文化内涵,舒适、美观、协调,具备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 3、作品具有独创性,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4、作品设计独特新颖,引领该领域未来发展趋势。 5、作品具备实用性,适应人性化需求,可应用于现实生产生活,满足市场需要,能快速实现交易。 六、作品提交 1、请登录国家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ipp.org/culture/)“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作品申报通道”提交作品,提交作品至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组委会或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组委会。 2、网络申报阶段作品形式应为有形产品的图片或设计图扫描件、多媒体文件截图。已经形成产品形态的设计作品,可直接提交产品照片,不再提交设计效果图。 参展作品应为成型产品(实物)、设计效果模型或可播放的多媒体文件。 3、静态形式作品的提交格式 ■ 产品开发设计类作品 A. 作品展示效果图(含有环境或单一背景)、立体图和设计说明、六视图; B. 成套作品,每个单件作品应提供独立的立体图; C. 设计说明应清晰描述作品的用途、功能、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设计特点等,60字以内; D. 产品开发设计作品提交格式范例:(图1)
图片1 A. 效果图; B. 总平面图; C. 根据设计类别提供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分析图等详图; D. 设计说明:(图2)
图片2 A. 参照产品开发设计递交格式要求; B. 包装(宣传品)展示效果图;立体图及设计说明;包装(宣传品)展开图; C. 包装宣传类设计作品提交格式范例:(图3)
图片3 A。上传3-4幅视频截图(视频文件不需上传),版式统一为A4竖式幅面,精度不低于300dpi; B. 视频作品(推荐提交格式为mpeg2,视频格式要便于常用播放软件播放)刻录成光盘邮寄到组委会; C. 作品时间长度控制在15分钟; D. 视频内容的文字应统一用中英文标注; E. 以视频形式提交的创意设计作品格式范例:(图4)
图片4 专家组成员将主要由腾讯、阿里巴巴、网易、乐视网、盛大、4399游戏等著名创意企业主要负责人、创意园区基地主要负责人、著名文化创意领域投资人组成。 八、作品版权归属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申报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性声明 申报主体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未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申报主体承担。申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他比赛。 2.申报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申报主体享有申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主办方对申报作品享有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 3.展示免责条款
申报主体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申报主体造成损失的,其后果由申报主体承担完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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