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时间:2014-04-19 16:10 浏览:次
大赛名称: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精神,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职业学校学生的创新创效、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和全国学联决定,在原有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基础上,结合职业学校学生特点,自2014年起共同开展“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2014年举办首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团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部署,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同圆中国梦想,共创多彩人生”为主题,以提升增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理念、创效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为导向,着力将大赛打造成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促进学校、企业、社会进行人才培养、项目孵化、资源整合的综合平台,逐步构建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有效载体和特色阵地,为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浙江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协、浙江省学联、杭州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共青团杭州市委、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中策职业学校。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以上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1) 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由全国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新闻媒体负责人、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大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由全国评审委员会、主办单位和全国组委会委员等代表组成,负责大赛作品的资格评判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赛事的组织开展、作品评审等相关工作。 比赛分为全国和省级两级赛事。 全国赛事采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轮流承办模式,分为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2014年全国赛事由浙江省承办。 省级赛事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该地区的比赛模式并负责参加全国复赛项目的组织申报。 六、参赛内容 参赛组别设中职组和高职组两类。选手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中职组设创意设计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共两类竞赛;高职组在中职组基础上增设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社会调研论文竞赛,共四类竞赛。 全国复赛作品以文本方式进行评审。全国决赛采用集中答辩和现场展示、问辩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创业计划竞赛和社会调研论文竞赛主要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创意设计竞赛、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主要采用现场展示、问辩方式。 具体参赛内容和全国复赛、决赛参赛规则详见附件2。 七、推进步骤 大赛主体赛事分省级预赛、全国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4年4月至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大赛要求组织省级预赛或作品遴选,并按时在“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tzbchrs.net)上进行省级参赛项目的网络报备和申报。 具体事宜参见大赛官方网站通知。 (二)2014年5月2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经预赛或遴选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学校部)。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三)2014年6月,举行全国复赛。全国评委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四)2014年7月,举行全国决赛。全国评委会和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评出作品奖、单项奖、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是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是促进职业学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地已具备一定的组织动员和工作基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大赛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机构并认真做好组织发动、作品遴选和报送等工作。 (二)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把大赛精神传达到每所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基本单元精心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广泛动员学生踊跃参与、积极准备。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本地大赛的组织、协调和评审工作,确保比赛广泛深入开展。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在组织校级比赛时,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大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 (三)坚持宗旨,建立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坚持立德树人宗旨,把培养中、高职学生的创新理念、创效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作为大赛的首要目标,优化资源整合和投入,制定长期规划,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大赛持续开展。有条件的省份和职业学校可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作品培育选拔,设立学生创新创效创业基金,制定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大赛。各地可积极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园区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重点要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形成声势。各职业学校要在本校的网站、官方微博、校刊、微信、学生QQ群等平台进行活动的集中宣传和展示。团中央学校部将通过比赛官网和团中央学校部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工作简报并协调主要社会新闻媒体,对大赛举办情况、赛事成果进行全程宣传报道,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大赛组织工作有关事宜,可与团中央学校部、共青团浙江省委学校部联系;大赛作品网上报备、申报工作中的技术性事宜可与大赛官方网站联系。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共青团浙江省委学校部
大赛官方网站
附件:1.“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组织机构名单(下载)
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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