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十届中国(海宁)徐志摩微诗歌大赛
时间:2023-03-13 16:21 浏览:次
2023年第十届中国(海宁)徐志摩微诗歌大赛
截稿时间:2023年6月15日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
中国作协《诗刊》社
中国诗歌学会
海宁市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
浙江省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诗歌网、中共海宁市委宣传部、中共海宁市委统战部(侨联、侨办)、海宁市总工会、海宁团市委 海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海宁市教育局、海宁市文旅创意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嘉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海宁市工作部
协办单位:
意大利驻沪总领事馆文化处(Istituto Italiano di Cultura di Shanghai)、华美人文学会(美国)、剑桥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英国)、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市传媒中心、海宁市作家协会 海宁市诗词学会、海宁市徐志摩研究会
三、大赛主题
潮之青春
四、奖项设置
本届微诗歌大赛面向国内外全体诗人与诗歌爱好者,分社会组、大学生组和海外及港澳台组。
社会组设金奖2名,银奖 5名,铜奖10名。
大学生组设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0名,限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入围时将核验学生证等身份信息。
海外及港澳台组设特别奖10名。
参赛者每人只能获奖一次,不重复获奖。
社会组
金奖 奖金5000元/名;
银奖 奖金3000元/名;
铜奖 奖金1000元/名;
大学生组
金奖 奖金1000元/名;
银奖 奖金800元/名;
铜奖 奖金500元/名;
海外及港澳台特别奖奖金600元/名。
五、作品要求
1、内容:围绕大赛主题“潮之青春”进行创作,坚持正确创作导向。
2、文字:文字凝练明快,风格健康高雅。本次大赛仅限中文投稿。
3、题目:根据诗歌内容,自定参赛作品题目。
4、体裁:现代微诗歌,即新诗体,字数限定150字以内,谢绝格律诗及组诗。
5、数量:每人限投稿10首(≤10),按照投稿时间顺序或投稿先后次序,同一作者投稿作品中的前10首为有效投稿作品,每人限投作品数量是指同一作者投稿数量的总和,意在激励作者以精品参赛。
6、参赛作品须未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及报刊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文责自负;如发现有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投稿方式
除海外组外,本次大赛采取线上投稿形式,不接收纸质稿件。
国内投稿:请登录中国诗歌网(www.zgshige.com),注册并完善认证信息,即可投稿。社会组投稿时请勾选参加“第十届徐志摩微诗歌大赛(社会组)”,大学生组投稿时请勾选参加“第十届徐志摩微诗歌大赛(大学生组)”。大学生组投稿者,请在文本后附上学校、年级和学号信息。
您也可以通过“徐志摩诗歌节”官方微信端、微博端点击报名链接/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页,填写相关信息后即可投稿。
欢迎各大高校组织集体投稿,视情颁发优秀组织奖。
海外及港澳台地区投稿:稿件请统一放在word文档中,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收稿邮箱xzmwsdshaiwai@163.com。文件请以“姓名+作品名称”形式命名,内容标明来稿题目、作者名字(备注所在国家/地区)、诗歌正文与个人通联信息,格式统一采用小4号宋体,标题加粗。通联信息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详细地址、邮箱、邮政编码、银行卡号、联系电话等。
七、其它
1、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
2、凡涉及宗教、暴力、色情,以及亵渎破坏民族团结,或组委会、评委会共同确认其它不符合本大赛主旨和要求的,即取消参赛资格。
3、对于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诗集、举办展览、宣传及文创产品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4、本届大赛组委会指定大赛办公室负责本启事和大赛其它事项的具体解释,咨询电话:010-65386536。
5、如有争议,由大赛组委会依据法律、法规作裁定。监督电话:0573-87288602。
6、本启事即为大赛章程,投稿即代表参赛人同意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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