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国际科普微电影大赛
时间:2015-02-02 13:28 浏览:次
征集时间:2014年12月-2015年4月
关于2014-2015年度国际科普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一、大赛简介
大赛秉持“广泛参与、深度传播”的原则,通过高端比赛平台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作品时长原则上以180秒为限,符合网络新媒体以及传统媒体广告时段的传播特点。
为最大范围内号召全民参与,让不具备影视专业摄制能力的各界人士也能参加投入活动,大赛活动分为三个层面开展工作:
1、科普微电影作品征集参赛;
2、优秀科普微电影作品展映与大师班;
3、国内外优秀科普电影展映。
大赛将邀请国际国内著名的导演、科技界专家、学者担任评委,遴选优秀的作品,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
二、大赛宗旨:
通过科普微电影这一新兴媒体形式,将科学知识普及与艺术叙事相结合,纪录、刻画、传播科学文化,发掘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三、主办单位与支持单位:
主办:
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上影集团科教电影制片厂
上海东方电影频道
支持:
中国艺术研究院上海分院
四、征集对象
面向国内影视制作机构、电视台、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科普爱好者等单位与个人。凡是以科普为主题,叙事集中反映科学知识的影视策划剧本、原创影视和网络视频均可参加评选。
五、活动安排
2014年12月—2015年4月为作品征集阶段;
2015年4月—5月为评审阶段;
2015年5月在上海科技节期间举行颁奖典礼。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爱科技,慧生活”。旨在吸引社会公众采取新颖独特的创意、生动有趣的手法进行科普公益表达,引导公众参与,凝聚社会共识,提升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精神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科普之人、处处都是科普之所”的良好氛围。
(二)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形式分为:影视策划剧本、原创影视和网络视频。
(三)作品规格与要求
1、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需根据大赛指定主题创作,作品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能较好地诠释主题内容;符合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科普广告宣传表达通俗易懂,密切结合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
2、格式要求
报名材料的数据光盘(采用MOV(H.264编码)或MPEG2格式的影片高清文件、报名表电子文档、JPG格式1280*960分辨率以上剧照3张和导演照1张)上述四类参赛作品均不得包含报送单位和个人信息。
3、版权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版权属于参赛单位或个人,其中创意脚本类作品不得被任何机构或个人拍摄使用过。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一旦发现参赛作品有侵权、抄袭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一切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主办方有权将参赛作品在所提供的平台上进行展播,同时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学习。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七、奖项设置
大赛评委会对提交的作品依据作品创意、制作水平、科普性、艺术表现力进行评审。
八、作品使用
本次大赛优秀作品将在全市大型科普活动中进行展示和推广,部分优秀作品可被推荐参加更高层面的比赛。主办方将根据参赛作品的内容和类别专门制作专辑配送到基层,在商圈大屏幕、移动电视终端、户外公共电子屏等媒介上播放,提高受众覆盖面及作品使用率。
九、参赛方法
参赛者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作品以顺丰快递方式或邮政快递方式,邮寄至:
上海市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第二教学楼402室
邮编:200072
联系人:蒋安老师
电话:021-56333674
电邮:sciencefilm@126.com
附件下载:kepu.zip
媒体支持:www.52jingsai.com
活动官网:http://www.videoshow.shu.edu.c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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