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义乌)电子商务创业大赛
时间:2015-03-10 12:26 浏览:次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精神,吸纳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营造电子商务创业良好氛围,在全社会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潮,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中国(义乌)电子商务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以“展创业雄风,拓电商新路”为主题,以“创业人生,成就梦想”为口号。 二、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中国就业促进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主办单位:义乌市人民政府 3.承办单位: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义乌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4.协办单位:杭州沃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网络支持:创业在线 (http://www.busionline.com) 6.大赛成立2015中国(义乌)电子商务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组委会主任:葛国庆 副主任:贺少军 委 员:赵健明、黄卫勇、王 珉 办公室主任:赵健明(兼) 副主任:张永民、陈仕俊、何少庆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1.大赛分“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进行。尚未注册公司及注册公司年限1年以内的为“初创组”,注册公司年限在1年(含)以上的为“成长组”。 2.本次大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核心成员为2-3人,参加现场竞赛。参加项目计划陈述的必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已注册企业的参赛项目,参加项目计划陈述的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围绕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某个或某些环节为选题项目。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如参赛选手经营的是非本人身份注册的创业项目,需出具项目所有权人的授权证明(具体格式参考附件)。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五、大赛时间及地点 大赛时间:2015年3月1日—2015年4月 12日 大赛地点:2015中国(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会场 六、大赛流程 大赛分报名、海选、初赛和决赛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3月22日。 (2)报名方式:具体内容、流程、作品规范及参赛标准等可登陆创业在线(http://www.busionline.com )“网创大赛”频道查阅,2015中国(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官网(http://www.ecfair.cn)及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ywrl.gov.cn)开设“电子商务大赛”专题栏目。 2.海选阶段:小组选拔赛,2015年3月23日—3月25日 成绩由报名信息(40%)、项目介绍(60%)两部分组成,经专家评审加权后确定名次,各选出初创组和成长组25名进入初赛。得分相同情况下,依据项目计划书得分、报名信息得分顺序判定胜出者。 海选评审结果将于3月26日在创业在线(www.busionline.com)上公布。 3.初赛阶段:小组晋级赛,2015年4月2日 成绩由项目展示视频(60%)、项目陈述PPT(40%)两部分组成,其中项目展示视频包括项目陈述及团队展示两部分内容,项目陈述部分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经专家评审加权计算后确定名次,各选出初创组5名和成长组7名进入决赛。得分相同情况下,依据项目展示视频得分、项目陈述PPT得分顺序判定胜出者。 初赛评审结果将于4月2日在创业在线上公布。 4.决赛阶段:冠军争霸赛,2015年4月12日 (1)项目陈述及答辩:12强团队分为3组,依次陈述项目计划,每队限时5分钟。现场评委依据陈述情况对小组进行提问,团队作答,每组限时10分钟,每队限时2分钟,现场评委根据项目陈述(40%)、项目答辩(60%)两项进行评审,每组得分最低3支,共计9支团队定为大赛优胜奖。 (2)选手互投:剩余3支团队分别用2分钟阐述哪一支团队应该出局,3支团队陈述结束后,由现场评委投票淘汰1支。淘汰团队定为季军。 (3)选手互问:剩余2支团队根据双方的项目、团队等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问题,由对方作答,可辩论。根据现场评委配分(70%)和现场微信投票支持(30%)两项得分加权确定冠亚军获得者。 七、大赛奖励 1.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设冠军1名(奖金5万元)、亚军1名(奖金3万元)、季军1名(奖金1万元)、优胜奖9名(奖金5000元)。 (2)获奖团队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可享受创业场地(50-100㎡)免租金一年。 2.配套政策 (1)50强团队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首次创业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若招用高校毕业生员工10人、30人、50人超过一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万、10万、20万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补助。 (2)50强团队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或个体经营带动3-5人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助。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3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 (3)符合义政办发〔2015〕1号文件之规定的50强团队,在义乌市范围内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时,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期不超过3年。对2名以上高校毕业生设立合伙企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4)12强团队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符合其他基本条件的,授予义乌市级大学生见习(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基地建设补贴2万元。 (5)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组委会办公室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 (6)获奖项目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企业,符合我市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旅游休闲、服务外包等相关行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优先予以资助。
八、其他事项 (1)此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 (2)咨询电话: 0571-88885888 0579-83803912 中国(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组委会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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