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
时间:2015-05-06 20:36 浏览:次
大赛名称:2015年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 征集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 背景 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成立于1981年,是专业从事设计艺术最早以平面设计艺术为核心的国家级社团组织。由中国包装联合会指导,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2015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评比征集系列活动于5月在全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区、台湾地区)全面启动。中国之星设计奖是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1983年创建并主管实施的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的一个重要设计评选项目,直至目前已举办11届。中国之星设计奖是我国平面设计领域最具历史价值、具有学术性、行业权威性及商品形态象征的专业评比活动。三十多年来,“中国之星设计奖”秉承“设计服务中国”的宗旨。通过评选提升设计人才创新能力、竞争力,加强产业市场竞争并协助产业发展自有品牌,提高企业产品附加价值。2013年在以“中国之星设计奖”为核心平台的基础上,推出“中国包装设计奖”,此举在促进包装设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包装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地影响和意义。 “2015年度中国包装设计奖”奖项设置将根据包装产品属性(食品类、烟酒类、医药类、饮料类、茶叶类、日化类、工艺品类、特产类、其他类等类别)产生“2015年度中国包装设计奖”及提名奖。同时,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将启动由全国设计师、机构、在校师生直接推荐评选出的“中国最具创意价值的包装设计”活动。
说明
2015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评比征集活动采取个人与单位自愿参评申报和省市区设计委、地方专业协会、设计艺术院校为单位组织初评推荐申报的方式。经初评评选的作品可直接进入终评,设计委全国委员及所属机构作品可直接进入终评。
评比对象
凡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区以及台湾地区)从事设计艺术事业的设计师、机构、专业院校系、设计相关企业、商品生产企业以及在校师生,其作品/产品均属自愿参评申报对象。(留学及工作于中国的外籍设计师均可参与)
评比范围
凡在全国(含香港/澳门特区、台湾地区)设计并正式采用的包装、标志、品牌形象、招贴、
平面广告、书刊、插画、空间展示等设计类别作品。(不接受设计效果图稿件)
评比类别
1.包装设计类
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各类别商业包装,礼品包装等流通商品销售包装
2.标志/品牌形象设计类
企业标志、商品商标、社会活动标志;品牌形象设计、企业VI设计、吉祥物等
3.书刊/插画设计类
出版物、企业样本、产品画册、杂志期刊、邮册;商业插画、图书插图等
4.平面广告设计类
商业招贴、公益招贴、主题招贴、文化创意招贴、报纸杂志广告等
5.商品展示/销售空间设计类
商业展览展示、商品销售橱窗、专柜专卖店等
评比方式
1.评比采用初评与全国终评两次评选方式,个人与单位自愿申报参评。
2.由省市区设计委员会、专业协会机构、专业设计艺术院校系和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初评推荐申报。
(备注:凡经过初评作品需在作品登记表左上角加盖推荐评选单位公章)
3.直接终评:① 在本次评比截止日期内曾荣获全国和地区性评比金、银、铜奖的作品;
② 各省市区设计委,相关协会机构组织初评及由其加盖公章推荐的作品;
③ 入选《中国设计年鉴》第九卷(2012-2013)的作品;
以上请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次评比不收取评审费用。
评审机构
1.由各省市区设计委,相关专业协会,相关机构、相关专业的权威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
2.评审委员会成员将于颁奖活动期间正式公布。
参评程序
1.请认真阅读相关要求,需要提交登记表、彩色打印稿或作品实物以及作品电子文件;
2.填写完整的登记表,每件作品请单独填写表格(一件/套作品一个登记表格),并与作品背对背贴好,请不要装裱(表格可复印),以及提供相应的作品电子文件;
3.请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登记表的声明及采用单位“一栏”必须详细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4.请使用EMS或快递公司快递方式邮寄您的作品,以便它们能完好无损抵达评审办公室,作品一律不退还。
参评要求
参评的设计师(机构)需要提供作品彩色打印稿或包装实物、书刊出版物、参评作品规范登记表、作品电子文件以及设计师近照(个人报送,5cm×5cm)或设计机构公司标志(机构报送,5cm×5cm)电子文件,参评作品规范登记表格可在“设计在线”下载。
1.包装设计类
① 专业组包装类作品需提供商品全套销售包装实物或印刷成品。(一式两份)
② 学生组包装类作品请提供实物或创意实物正面及2个以上不同角度的拍摄彩色打印稿(A4幅)。(请不要装裱,可将不同角度实物照排列在同一A4幅稿上)
2.书刊设计类
作品需提供印刷成品。(一式两份)
3.标志设计类/插画设计类
作品请提供A4幅彩色打印稿。(彩色打印稿与登记表格背对背贴好,请不要装裱)
4.品牌形象类/平面广告设计类
作品请提供A3幅彩色打印稿。(登记表格背对背贴在彩色打印稿右上方,请不要装裱)
5.商品展示/销售空间设计类
作品请提供需要提交主要平面、立面、色彩效果图,实物(景)正面及2个以上不同角度的彩色打印稿(A4幅)。(请不要装裱,可将不同角度实物照排列在同一A4幅稿上)
设计作品具有特殊性(装潢设计、内外部构造新奇性、材料环保可回收性、经济性及特殊专利等)请另文(A4幅)提供文字说明或证书证明。
电子文件提供及要求
①所有参评类别作品请提供电子文件(包括提供包装及书刊类实物作品电子文件),作品以jpg格式存储于光盘中,A4幅,300dpi,每件作品存储大小不超过10M。
②所有类别作品(同一公司、院校或集体)可刻录在一个光盘上(请勿在光盘上贴胶)。
获奖荣誉
1.荣获“2015中国之星设计奖”作品按类别冠称金、银、铜、优秀奖及入围作品奖。
2.包装设计类将根据包装产品属性(食品类、烟酒类、医药类、饮料类、茶叶类、日化类、工艺品类、特产类、其他类等类别)产生“2015年度中国包装设计奖”及提名奖。
3.在校学生获奖作品冠称“2015中国之星设计奖”希望之星金、银、铜、优秀奖及入围作品
奖;荣获金、银、铜奖作品指导教师将授予“2015中国之星设计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活动组织机构将为荣获“希望之星金、银、铜、优秀奖”的在校学生提供《工作推荐函》。
4.由协会机构、院校等统一组织推荐报送的单位将特别授予“2015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优秀组织奖”。
对进入终评的金、银、铜、优秀奖及入围作品奖,中国包装设计奖及提名奖获奖作品由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申报说明
1.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是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参
评申报本人(单位)承担。
2.所有参评作品的署名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参评申报人(单位)所有。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对所
有参评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发行、展览等。
3.活动组织机构保留对活动各项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费用
凡进入终评的每件(套)参评作品收取作品报名注册费100元(该费用包含办公邮寄费、获奖
作品集编辑宣传费和证书制作费等)。
◆ 汇款方式
① 银行汇款:开户单位: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请写全称/报名注册费)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帐号:01090378600120111028090
② 邮局汇款:北京朝阳区光华路2号阳光100E座1103室 邮编:100026
收款人:霍莉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010-51004058或电邮chinastar1981@126.com也可电话
010-51004058/59告知评审办公室(霍莉),以便确认查询。
活动规划
1. 2015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颁奖系列活动将于本年度内实施。
2.《2015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获奖作品选集》将于本年度内出版发行。
获奖作品选集将根据作品获奖情况排序,作品编辑内容依次为:作品名称、设计师(机
构)名称(设计师近照或机构标志)以及采用(委托)单位名称。
3. 2015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颁奖活动期间及结束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获奖作品全国巡回展览活动”。
(由各地区院校或机构自愿申请举办,原则为一区一展)。
截稿日期
自收到本通知起至2015年7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作品邮寄快递地址
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中国之星设计奖暨中国包装设计奖评审办公室
地 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光华路2号阳光100 E座1103室 邮 编:100026
电 话:010-51004058/51004059 传 真:010-51004058
联 系:霍 莉 陈海晖 李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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