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大学生创业大赛
时间:2015-06-18 15:04 浏览:次
省内外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港澳台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10年以内且已创办企业的大学生。 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参赛条件 大赛分创业企业组和创业项目团队组。 (一)创业企业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小微企业; 2、2014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 (二)创业项目参赛条件 1、在2015年5月30日前,有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选手必须是项目创意人,且创业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 、带动就业能力强。 三、大赛流程 大赛分启动与报名、网选、初赛,复赛、决赛五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6月-7月)参赛选手可登陆官网在线报名。 (二)网选阶段(7月中旬)大赛组委会组织评选专家,从报名项目中筛选出120个项目进入初赛。 (三)初赛阶段(7月下旬)初评专家与120个项目团队进行远程视频面试,确定60个项目进入复赛。其中,创业企业40个、创业项目团队20个。 (四)复赛阶段(8月-9月)大赛组委会对进入复赛的40个创业企业和20个创业项目团队采用“7+5”模式(7分钟陈述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进行比赛,角逐20个创业企业和10个创业项目团队晋级决赛。 (五)决赛阶段(9月-10月) 1、导师辅导。进入决赛的创业企业和创业项目团队,选择一位成熟的企业家、投资人作为导师,全方位辅导创业企业、创业项目团队,帮助其梳理商业计划,明确发展战略,导入商业资源,提高创业企业和项目的投资价值。 2、资本相亲。搭建创业项目、创业企业与资本方沟通交流的平台,让投资人更多地了解创业企业、创业团队,吸引更多的专业投资人和社会投资人和创业团队零距离接触。 3、特训营。大赛组委会组织参赛选手走进知名创业公司,并与企业高管共同探讨创业、创新、投资,增强创业者的综合素质。 4、决赛。大赛组委会对进入决赛的20个创业企业和10个创业项目团队给予每个项目5分钟陈述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社会投资人现场公开举牌,进行投资邀约。创业企业、创业项目以超募比(募资结果扣除募资目标后和募资目标之比)确定冠军获得者。 四、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创业企业组和创业项目团体组各设冠军1名。 2、创业企业组和创业项目团体组各设最受关注项目奖1名、最具投资价值奖1名、最佳展示奖1名、最具潜力奖1名。 3、最佳组织奖6名。 (二)资金支持 1、成立总额3亿元的创投基金,专门用于本次大赛的项目投资。 2、由鄞州银行设立总额5亿元的专项授信额度,以优惠的条件和利率扶持本次大赛入围项目。 3、进入复赛的创业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可获得2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冠军可获得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最受关注项目奖、最具投资价值奖、最佳展示奖、最具潜力奖各获8万元创业启动资金。领取启动资金的条件为赛后6个月内注册落户宁波,经营满三个月后可提出申请。 4、最佳组织奖各奖励2万元。 (三)支持政策 1、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除限制类项目),可按规定享受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享受每人不超过1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1年,到期还本付息后予以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可续贷2次。 2、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平台(孵化基地)外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年租金20%的场租补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办企业(限制类项目及人力资源派遣和社会保险代理除外),招用本市户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办实体(限制类项目除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进入复赛的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享受房租减免、代办工商注册、会计代理等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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