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院奖"首届礼品设计大赛(戏曲文化)作品评奖活动
时间:2024-08-16 14:59 浏览:次
活动背景:为落实国家发展创意文化产业的指导方针,提高我国高校文化建设和实践创新能力,展示高校产品设计与传统工艺学科建设的新经验、新成果,促进表彰具有创新精神的学院、教师及学生的设计艺术,更好地促进设计艺术教育、学科和专业的发展,提高教学水平质量,培养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意识,增强教师与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激励师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积极性,特举办“中国学院奖”首届礼品设计大赛(戏曲文化)作品到评奖活动。 本活动由中国学院奖组织委员会执行主办。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国内或海外的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大专院校为主体); 2、欢迎社会企业及爱好者个人的参与。 二、参评要求:要求2010年以后的新作品。 注重中华传统戏曲文化与传统工艺和现代工艺的相结合; 以国际化视野,突出创新性,充分彰显中国戏曲文化魅力与内涵; 作品形式为平面设计、3D效果图与实物呈现;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避免参赛过程中产生作品著作权相关纠纷,保留创作过程草稿、视频影像等证明材料。 三、参评办法: 1、参赛者可直接投稿至组委会及承包单位。 2、报送材料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 (1) 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以下材料: * 作者报名表、简况表、版权授权书; (2) ①、打印稿文件包含内容: 作品效果图:参赛作品可写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应用说明及制作工艺说明。 ②、电子版文件包含内容: 作品源文件:参赛作品展示图一张、效果图一张和三视图各一张,展示图用于产品的整体展示,效果图用于产品的正、侧、背面等各个角度,或其它应用展示,同一系列参赛作品最多可上传4张设计图;参赛作品可写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应用说明以及制作工艺说明。 注: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应为RGB模式,展示图尺寸:900×600像素;效果图尺寸:宽750像素,高度不限,大小控制600KB以内,光盘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邮箱与作品名称。 (3) 电子版要求在通用的平台下能够打开;如需插件方能打开,插件应打包在作品中并能自动运行; (4) 作者参赛资料及作品一律不予退还,参赛作品由主、承办方存档,请作者自留备份。 4、单位推荐的作品,请加盖公章。填写版权证明授权书、作者报名表、作者简况表等,可登陆网站www.chinaawards.net下载。 四、评选准则: 1、专家评议:由中国学院奖专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组负责评选; 2、评审批准:根据专家评议结果无异议后由中国学院奖组织委员会公示结果; 3、评选标准:注重人文内涵、艺术形式和科技技术的运用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4、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宁缺勿滥”的严格评选原则,提倡弘扬传统文化、鼓励锐意创新、兼顾学术性、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结合; 5、公示获奖名单之日起10日之内,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秘书处提出;为便于调查处理,提出异议者应署真实姓名及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四、奖项设置: 1、奖项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单项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入围优秀奖; 注:单项奖设置为:最佳创意奖、最佳造型设计奖、最佳材料应用奖、最佳工艺奖、最佳包装设计奖、最佳视觉效果奖。 2、* 优秀指导教师奖(由各院校领导及获奖作品的学生推荐或指导教师自荐)。 备注:(1)、各类奖项设置最终由专家评审团确定,届时公布; (2)、其它特殊特别奖项由组委会评审团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3)、比赛设奖杯、奖牌和证书。 五、相关费用:免收所有参赛者报名费。 六、表彰与宣传: 1、获奖作者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奖金或实物); 2、在中国学院奖网站、年鉴及其它网站、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上发表宣传获奖艺术作品; 3、评选优秀作品将由编委会汇编到《中国学院奖年鉴》内出版; 4、所有优秀作品将在中国学院奖活动中巡回展览及学术交流中展出。 七、相关权利: 1、获奖者拥有作品著作权、署名权及法律规定的相关权益; 2、获奖者需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主承办方如下权利: a.主办、承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为非商业性使用或委托出版社出版宣传; b.主办、承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出版、展出权,有关展出收益主承办方将纳入中国学院奖的公益活动及管理开支费用; c.主办、承办单位不负责核实作品虚假申报的义务,如有版权纠纷由投稿人或单位自负责任。 3、获奖作品无论在任何国家上演及发表可使用中国学院奖获奖称谓,无须授权; 4、如发现有作品不符合参赛作品要求或弄虚作假者,组委会将取消该作者所获奖项并收回奖励品,责任后果由作者自负; 5、自交付作品后,意味着参赛者接受章程的所有条款; 6、组委会对本活动规章未尽事宜拥有解释权。 八、时间安排: 1、2013年4月发出本通知,敬请各单位于2013年9月31日之前将作品寄至中国学院奖秘书处; 2、2013年10月10日由中国学院奖专业学术委员会初审; 3、2013年10月15日由中国学院奖专业学术委员会终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4、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九、(1)本届专业评审委员会名单:(另见附件)。 (2)秘书处联系方式: 1、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24号研发楼1102室。 2、电话/传真:010-61273514 、15652728852 3、E-mail: caajiang@126.com、caa_jiang@163.com 4、中国学院奖官方网站:www.chinaawards.net 附 件:(一)评审委员会:
本届专业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 谭铁志 中国戏曲学院新媒体艺术系 常务副主任、教授 副主任: 仲星明 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 院长、教授 钟 声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装饰艺术系 主任、教授 委员:(按笔画排序) 于少非 中国戏曲学院新媒体艺术系 主任、教授 王有富 北京数位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总经理、专家 孙大力 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特聘专家 教授、(德籍) 孙仲鸣 中国地质大学珠宝学院(武汉) 副院长、教授 许 奋 湖北美术学院 副院长、教授 刘子川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副院长、教授 何 飞 中国戏曲学院新媒体艺术系 副教授 林 栋 鲁迅美术学院漆艺工作室 主任、教授 赵 进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手工艺学院 院长、教授 郑 静 南京艺术学院 院长助理、教授 郝凝辉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家居产品设计系 主任、副教授 高 亮 郑州轻工业学院数字媒体系 主任、教授 贾荣林 北京服装学院 副院长、教授 唐国树 天津美术学院装饰艺术 系主任、教授 黄晓望 中国美术学院高职学院特种工艺系 主任、专家 龚建勇 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 教授 熊兴福 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院长、教授
. . . . . .( 增补中)
(二) 活动简介: 中国学院奖简介 中国学院奖活动诞生于2004年春,每两年一届至今已历时第四届,经过多年的努力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全国及国际范围内常年开展的学术交流、评奖及展示活动。是 由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流行色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高校摄影联合会、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中国动画学会、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信息中心、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卡通艺术委员会等机构联合发起主办的活动。 在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庆市政府、成都市政府、中国文联办公厅、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共青团中央信息办、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北京大兴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等单位支持下开展的奖项。 中国学院奖组织委员会由中国行业协会同百家著名大专院校及企事业单位联合组成理事会,在常务理事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秘书处进行实施与管理,部署组织专家通讯评议、评审工作,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它问题。旨在充分体现其公正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工作准则。奖励文化艺术、科技传媒艺术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中青年学者、大专院校的学生及社会各界专业精英。为促进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学院奖组织委员会
2013年07月22日
附件二(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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