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环境友好科技竞赛
时间:2017-03-01 14:17 浏览:次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4月20日
一、总 则 1. 环境友好科技竞赛是由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共同主办,浙江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协办的面向全国高校在校学生的科技竞赛。 2. 竞赛的目的:在大学生中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理念,以科技竞赛的方式,鼓励大学生以其独创的科技理念和发明制造参与到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建设中来。引导高校学生特别是与环境专业相关的学生在环境保护领域进行科技创新。 3. 竞赛的类别: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理念作品、科技实物作品和绿色创业作品三类。科技理念作品可以以论文或者调查报告的形式提交;科技实物作品则必须以实物作品的形式(并附制作方案)提交;绿色创业类作品需要提交相关的商业计划书。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 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 5. 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审议预算,统计决算; (3)商议决定其他应由组委会决议的事项。 6. 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关注环境保护事业的知名企业总工、高校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评审委员若干名。 7. 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在竞赛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在竞赛章程和评审规则的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 (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4)提交作品审查报告。 8. 组织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按照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组委会报告工作。执行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 9. 执行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向组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 (3)对参赛作品进行形式、资格审查; (4)组织优秀作品的展示和转让。
三、内容、形式和参赛资格 10. 竞赛参赛作品必须有效体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理念和内涵。 11. 参赛资格: 理念类、实物类:凡在全国各高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参赛者在报名参赛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学生身份证明。 创业类:团队中含有在全国各高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即可申报作品参赛。此外,往年参加过理念类和实物类竞赛并获奖的,可以继续参加创业类。 12. 理念类和实物类竞赛作品可以个人或者集体的形式申报,创业类竞赛作品需要以集体的形式申报。 13.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理念作品、科技实物作品、绿色创业作品三类。科技理念作品应当是能够有效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内涵的一种创意、理念、产品的概念设计或者实践调研报告,可通过论文或者调研报告的形式提交;科技实物作品应当是已经制造出来的能够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效果的发明制造或者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以实物或者软件的形式提交;绿色创业作品应当反映对于环保行业的创业想法或者创意,需要以商业计划书的形式提交。 参赛者可自行选题参加,也可以选择大赛提供的参考题目来参加比赛。 14. 参赛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参赛作品不能是参赛者本科生毕业设计或者博硕士论文的课题论文。
四、评审与展览 15. 竞赛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评出候选的获奖作品后提交竞赛组委会。 16. 组织委员会负责对候选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17. 组织委员会还将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其它活动,丰富大赛内容。 18. 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项目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由和作者协商确定。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及评委评语。 19. 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委员会将联合地方政府、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创业基金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先转化。
五、奖 励 20. (1)理念类: 一等奖 1-2名 5000元 二等奖 2-3名 2500元 三等奖 若干名 1000元 创意鼓励奖 若干名 1000元 (2)实物类 特等奖 0-1名 10000元 一等奖 1-2名 8000元 二等奖 2-3名 5000元 三等奖 若干名 2000元 创意鼓励奖 若干名 1000元 (3)创业类 特等奖 0-1名 30000元 一等奖 1-2名 10000元 二等奖 2-3名 5000元 三等奖 2-3名 2000元 21. 所有获奖者将优先享有环境学院提供的到国内外著名(环保)企业进行参观、实习的机会。 22. 创业类获奖者将获得组委会的支持和推荐进行下一步融资的工作。
六、进度安排 23. 竞赛的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附:根据实际情况会略有调整,请随时关注最新信息。
七、附 则 23. 对获奖作品,组委会将保留为期一周的公示期。若收到投诉,将由竞赛组委会进行调查。调查核实确认作品为资格不符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应获奖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24. 竞赛组委会保留对本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25. 本《章程》自竞赛组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联系方式 大赛详情及报名官网: http://hjyh.env.tsinghua.edu.cn/ 媒体支持:我爱竞赛网 http://www.52jingsai.com 邮箱:hjyh@tsinghua.edu.cn 微信平台:envfriendly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孙冬雅(收)
邮编:100084 环境友好科技竞赛组委会 2016年12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