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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

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
大赛名称: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
报名海选时间: 9月28日~11月10日
大赛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海选招募、复赛、导师训练营、总决赛、颁奖礼及其他线下活动事项需求。
第二条
2.1大赛宗旨
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联合主办,本次大赛不局限于传统主播人才的参与参加,更注重发现和挖掘有态度、有创意、有特点、有关注的声音达人,为其搭建展示声音才华的舞台,助其实现声音梦想!
2.2大赛名称
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
2.3 大赛口号
为你而声 音你而亮
2.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承办单位:央广视讯、中国移动上海视频基地、中国广播网
协办单位:中国广播联盟、全国高校广播联盟
合作单位:优酷、爱奇艺、蜻蜓FM、闪动、喜马拉雅、网易视频、优听、唱吧、邻居的耳朵、九秀网 (排名不分先后)
2.5参赛对象
   无年龄、性别、国籍、地域、肤色限制,凡有态度、有创意、有特点、有关注的声音达人均可参加。
2.6比赛内容
大赛比赛内容分为两大版块:天籁之音和能说会道
(1)天籁之音:以唱为主。例如:翻唱/模仿原声;原创歌曲;戏曲类作品均属于此版块。
(2)能说会道:以说为主。例如:脱口秀;配音模仿;相声;朗诵等作品均属于此版块。
2.7比赛平台
(1)大赛官网:中国广播网
(2)大赛主站:中国广播网(央广网)、悦听手机客户端
(3)合作平台:(排名不分先后)优酷、爱奇艺、蜻蜓FM、闪动、喜马拉雅、网易视频、优听、唱吧
2.8赛程赛制
比赛阶段 时间 内容
海选阶段  9月28日~11月10日 海选
复赛阶段 11月11日~12月21日 PK排位赛
总决赛阶段 训练营 12月21日~12月31日 导师与选手节目构想
1月1日~1月7日 明星嘉宾带领选手进行线上节目PK
1月8日~1月12日 线上人气拉票
总决赛
颁奖礼
1月13日 评出5强,颁奖
2.9活动落地城市
本大赛在海选阶段,将于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大连5个城市,进校园举办5场线下海选活动,招募选手报名参加。
下表是海选活动落地城市与全国区域划分:
线下海选活动落地城市与区域划分表
落地城市 全国各地区
北京 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
上海 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安徽
广州 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海南、江西、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
成都 四川、重庆、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云南、新疆、西藏
大连 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
第三条
3.1奖项设置
本大赛总决赛阶段,将按比赛内容评出最佳网络主播奖、最佳人气奖、最佳上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潜力奖共5个奖项,奖金总额为10万元。具体奖励如下:
(1)最佳网络主播奖、最佳人气奖、最佳上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潜力奖五个大奖;
(2)20000元奖金和中央台赛事荣誉证书;
(3)签约中央台工作机会;
(4)签约“悦听”官方认证主播的机会;                  
(5)获得电视剧的出镜机会;
(6)入围前15强选手均可获得签约合作单位工作的机会;
第四条
鉴于本大赛比赛网络平台特性,故对参赛作品有如下要求:
(1)音频作品时长:单条作品不得少过40秒,不超过5分钟;
   (2)音频作品格式:mp3或mp4格式;
(3)音频作品大小:不超过50MB,保证音质清晰;
(4)视频文件要求:格式为mpeg、mov 、wmv、flv,保证画质清晰;
第五条
本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华语圈内明星大腕、行业名人等组成评委团。海选指定中国广播联盟各地方台、全国高校广播联盟各广播站为协作基地、承办方央广视讯和中国广播网组成审核组,对所有参赛节目进行审核。
5.1评委及嘉宾名单(待定)
5.2评判方法
海选和复赛阶段采用人气投票排名制,取高名次者晋级下一轮比赛。决赛采用线上人气、评委、媒体三者票数综合排名方法,票数最多的前五名选手即获奖。获奖结果届时将在本大赛官网及各合作方平台公布。
海选 选手线上(央广网+悦听)总计投票数是晋级的唯一评判标准。
复赛
决赛 线上(央广网+悦听)总计投票+评委嘉宾票数+现场媒体团票数,综合票数最多的前五名选手即获奖。
 
第六条
6.1参赛办法 
(1)参赛选手登陆大赛官网(http://dj.cnr.cn)、悦听客户端及各合作方线上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2)参赛者必须在官网或各合作平台上传音视频作品,上传作品要求请参看本章第四条;
(3)海选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0点之前;
6.2注意事项
(1)注册时填写必要的个人资料选项,保证真实无误,不得漏填或误填,否则按无效处理;
(2)选手上传本人形象照、生活照或艺术照3张(1张半身照),大小不得超过200KB;
(3)选手第一次须上传个人介绍(音频或视频)及作品文字简介;
(4)网上注册信息的报名表资料、作品一经刊出,相关信息不予更改;
(5)没有上传照片的选手资料将被视为无效资料予以删除;
第七条
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选手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本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因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参赛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第八条
本大赛选手应拥有参赛作品完全著作权,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网站、手机视频、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公众场所展示播放,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组委会将以选手注册时同意的款项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因选手个人注册填写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解决。
第九条
最终获奖名单以本大赛在官网及各合作平台官方发布为准。
第十条
本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大赛章程、规则、条例或其他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组委会所有。
  • 大赛合作媒体与技术支持
大赛官网:央广网
官方手机APP平台:悦听
首席高清视频网站:爱奇艺、PPS
首席视频门户:搜狐视频
战略视频合作:优酷、土豆
战略门户合作:网易视频
深度合作媒体:腾讯视频
全程媒体支持:搜狐娱乐、人民网
全程手机新闻门户:新浪新闻、手机新浪网
独家官方微博:新浪微博 @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
全程网络电台支持:蜻蜓FM、邻居的耳朵
声音互动社区支持:喜马拉雅
首席手机媒体支持:唱吧
特约手机电视:Dopool 
手机APP合作伙伴:优听
独家票务支持:永乐票务
其他媒体支持:(排名不分先后)
互联网:凤凰网、新华网、人民网、金鹰网、和讯网、千龙网、迅雷看看、第一视频、PPTV、乐视、风行、酷6、视友网、56网、激动网、皮皮;
传统媒体:CCTV、东星娱乐、芒果TV、华数TV、东南卫视、东方电视台新娱乐频道、光线传媒、BTV《每日文娱播报》;
平面媒体: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京华时报、新民晚报(上海)、羊城晚报(广州)、扬子晚报、信报、法制晚报、北京晨报、精品购物指南。
·          大赛联系方式
24小时赛事热点电话:+86-010-56807436
联系人:全华、罗子峰、王文成
官方网站:http://dj.cnr.cn
官方邮箱:zhuchiren@cnr.cn
官网微博:新浪微博 @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
官方QQ:2732878191
组委会地址:中国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十八区7号楼央广新媒体大厦
邮政编码:100070 
附:版权及其他问题说明
一、获奖名单发布及奖金、奖杯、证书颁发
(1)大赛最终获奖名单以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组委会官方公布为准。发布平台为大赛官网及各合作平台。
(2)同一作品有两名以上创作者时,奖金不变,奖杯和证书每人一份。
二、参赛作品信息公布一旦提交参赛作品,参赛者即授权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组委会在广播、网络、手机、电视、平媒等各类媒体,宣传印刷品、出版物及大赛官网中公布作品简介、选手照片等信息,相关信息均以参赛者注册信息资料为准,作品相关信息一经刊出,不予更改。
三、参赛作品版权
    参赛作品必须由选手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因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参赛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四、宣传许可
    参赛者需授权允许组委会编辑其参赛作品,编辑片段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时长的15%,最长不超过3分钟,这些作品片段作为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当前或未来宣传节目的一部分,在互联网、手机电视和公众场所展览展映呈现,及采访或宣传片中使用。作品片段授权使用期限默认为1年,期限到期时,如无特别声明,则视为作品片段使用期限自动延长1年。
五、参赛作品的撤回
    参赛者一旦参赛,则视为同意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凡进入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评选环节的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
六、未预料的情形及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诉讼案例,提交北京市法院裁判。
七、其他
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本章程、规则、条款或与本章程相关的其他规定。
八、解释权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组委会所有。
全球华语网络主播大赛组委会
2013年9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