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百度浏览器和百度趣画共同组办的“周五喊你上头条”活动正式开赛。我们邀请敢玩、会画的你,大开脑洞前来参战!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五,将会是你的Luckyday!
你,你,你…还有你,不论什么画风,什么画型,只要能得到广大网友的喜欢和艺术大咖的认同,那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就将是你的LUCKYDAY!百度浏览器首页Logo和百度首页Logo,就将成为你的个人领地!
参与活动不仅能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还会有价值不菲的奖品,更更重要的是有机会进入百度工作,将你的想法、创意,展现在亿万用户面前!而这一夜间爆火网络的机会,现在就在你面前,你准备好了吗!
还等什么?!万事已具备,只为等你来!
百度浏览器拥有世界先进的 Chromium38 内核,独有的六重加速体系和多彩皮肤,让一切变得更简更轻更快。深受用户喜爱的微信插件,让你边上网边聊天。每天使用百度浏览器,还能获取相关特权。点击官网(http://liulanqi.baidu.com/)即可下载使用。
大赛官网:http://liulanqi.baidu.com/hd/luckyday/
媒体支持:我爱竞赛网 http://www.52jingsai.com
百度趣画是基于百度节日Logo,集作品展示、创意征集、人才挖掘、创意分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网站,旨在汇聚优秀创意人才,打造创意互动社区。百度节日Logo是百度于重大节日、国际赛事或其他纪念日在首页上展示的具有特别意义的Logo版本。本次Luckyday活动由百度浏览器主办,百度趣画协办。
百度浏览器“周五喊你上头条”创意Logo设计大赛,Give me five!每月最后一个周五,来看看下一月的设计主题吧!
健康向上有创意并符合当期设计主题的作品,百度浏览器不限制你的风格和创意。
PNG静态图片尺寸为540×258px,图片大小≤200k,GIF动态图片图片尺寸为270×129px,图片大小<480k
点击此处下载标准设计模板(模板尺寸为1350x645像素,请制作后保留原始分层文件,并输出符合比赛要求的尺寸及格式进行上传)
如果你有无限的想象力、活力和技艺超群的能力,如果你希望赢得业界关注与荣誉,那就带上你的好奇心、想象力和优秀作品,来参加百度浏览器设计大赛吧!
*注:凡中国大陆地区居民(港、澳、台地区除外)年满18周岁用户均可参加本活动。
一等奖:12000元旅游基金每月1名
二等奖:卡西欧自拍神器或MacBook Air或iPhone 6 Plus每月1名(随机发放之一)
三等奖:iPad mini2每月1名
参与奖:精美礼品每月10名
还不够酷炫!?不要捉急!还有更鸡冻的!!
每月的最后那个周五, 百度浏览器新首页的LOGO位置就被一等奖的作品承包了! Give Me Five的奖项怎能止步于此?一等奖的作者还将获得百度工作面试机会!!!
*注:活动期间,每个用户只可获奖一次,同一个用户不可重复获奖。
2015年7月6日0:00起至2015年12月31日0:00止。每月一期主题,共计6期主题。*以百度服务器时间为标准时间。
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百度浏览器活动页面公布下月设计主题。
自主题发布日起至当月20日接受作品上传,每月20日为截稿日(在公布本期获奖名单前网友还可为自己喜欢的作品继续投票)。
上传的作品展示在活动页面,通过投票以及评审嘉宾评分来评选,截至每月20日所有参赛的作品将进入百度组委会最终评选,评选结果将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公布。
百度组委会由百度内部评审团、特约嘉宾、及网友用户组成。
所有作品会在活动页面【全部作品】,网友可在该页面参与投票并转发号召更多投票,每个作品所获得的票数将作为评审的一部分。
1. 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作为Give Me Five的LUCKY DAY,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将出现在百度浏览器新首页的LOGO位置,其余获奖作品和名单将公布于【获奖作品】页面。
2. 百度将在获奖者公布后的14个工作日内联系获奖者并寄送奖品。
作品评审将由百度选组委会(百度内部评审、特约评审嘉宾及网友用户票选组成),作品评审由以下几个方面作为考量标准:
1. 作品主题:作品需符合当月作品主题,上传作品时可对作品名称和内容作出说明。
2. 创意概念:作品极具想象力、感染力、话题性,能够引起共鸣。
3. 表现技巧:独树一帜的艺术表现手法,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4. 人气票选:网友对该作品的投票数。
1. 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 为核实中奖者信息以及寄送奖品,中奖者需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如果获奖者所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提供的个人信息错误、不完整、不真实时,将视为其自动放弃中奖机会。在获奖公布后14个工作日之后仍无法取得联系的获奖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3. 中奖者对于奖项不能相互转让,出售,不然则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4. 中奖者不得在任何公开场合发表有损于百度品牌形象的言论,否则一经活动主办方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中奖者的获奖资格。
5. 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我们鼓励参赛者上传多组不同参赛作品,但同一用户名只可获得一个奖项。
1. 本声明条款为百度浏览器与用户之间就百度浏览器LUCKYDAY活动的合作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参赛者投稿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声明之约定。
2. 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其他民事权利纠纷等,组织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
3. 百度浏览器拥有作品评选的决定权;百度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并拥有参赛作品的展示、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
4. 用户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不得在活动中出现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封建迷信、扰乱社会秩序、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也不得出现任何包含诬蔑、人身攻击、谩骂、侮辱、诋毁、有悖公序良俗等的不适当内容。
5. 就用户通过本网站发表的相关言论属用户个人行为,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与主办方无关,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此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以及为解决纠纷所支出的成本和费用),主办方有权要求其予以赔偿。
6.中奖资格不得转让或出售给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主办单位折换现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获奖者须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至税务局自行缴纳。
7. 参赛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就与大赛相关的各类问题向百度浏览器进行咨询,E-mail:ext_luckyday@baidu.com
8. 活动方对活动参与者提交的有关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将仅使用于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百度将对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保密措施。
9. 参赛者请自行保留投稿作品的底稿,我公司不予退稿。
10. 参赛者投稿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声明之约定,如果发现参赛者的参赛作品违反了上述任何一条协议,经评审查证核实后,主办方有权予以屏蔽或删除,取消用户参与活动的资格和冻结帐号,情节严重的将转交相关司法机构处理;如已获奖励的,将全数追回,情节严重的将转交相关司法机构处理。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在现有法律框架范围内,百度对上述条款享有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百度浏览器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