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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发帖时间:2013-08-11 13:15 点击次数:

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大赛名称: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各高等院校:为提高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与制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现将本次竞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竞赛委员会:负责制定竞赛方案、设计评审标准、组织竞赛巡视、审定竞赛奖次、处理竞赛异议,决定其它有关重大问题等。
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浙江师范大学,由浙江师范大学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
主  任:李伟健(浙江师范大学)
副主任:张剑平(浙江大学)
        余水宝(浙江师范大学)
委  员:董  榕(浙江大学)
朱敬东(浙江工业大学)
郑军德(浙江师范大学)
叶锡恩(宁波大学)
王晓林(浙江理工大学)
过  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姚  争(浙江传媒学院)
胡来林(温州大学)
黄崇本(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田文雅(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室主任:金炳尧(浙江师范大学)
竞赛专家库:为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参赛作品的评审由竞赛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专家组成员在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专家库中遴选。
二、参赛对象
所有参赛对象须为全省各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2013年10月竞赛时间为准)。参赛作品分本科组和高职组,参赛作者中有本科学生参加的作为本科组参赛。
三、参赛形式
以个人或小组(每组不超过3人,若超过三人则取前三位作者)形式设计参赛作品;个人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得超过一位,若超过一位则取第一位指导教师;两人以上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两位,若超过两位则取前两位指导教师,竞赛委员会不再另行通知。初赛评审开始后一律不允许更改参赛作者和指导教师。各学校经初评上报后,由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定奖次。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科学、向上,有时代气息,体现创新意识。作品(指运行文件、演示文件、源文件)中不得出现学校及指导教师等信息,一经发现,一律作违规处理。
2.所有作品须为我省在校大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对于剽窃、抄袭或组委会有合理理由怀疑其真实性的作品,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所在学校将被取消评选组织奖的资格。对于已参加过往届竞赛但未获奖的作品未经任何修改不得再次参赛,对于已经获得同级别或高于本竞赛奖项的作品也不得参与本竞赛。
3.参赛作品不得含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破坏程序、电脑蠕虫或定时程序炸弹等程序,否则将追究后果。
4.除非特别申明,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有权使用标志设计类作品。
5.经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组委会讨论决定,本届竞赛在保持原有5个类别不变的基础上,增设“标志设计”类别(限2013年)。各类别的主题和类型如下:
  • 课件:类型限于“游戏化学习软件”,主题不限;
  • 网站:主题为“大学生学习成果展示网”;
  • 平面:类型限于系列海报,要求提供3幅或以上作品组成系列海报,主题为“海洋·生命”;
  • 动画:主题为“我的寝室故事”,片长6分钟以内(含6分钟);
  • DV:类型限于DV短片,片长8分钟以内(含8分钟),主题为“大学·青春”。
★ 标志设计:主题为“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标志设计”。
所有参赛作品请严格遵守《作品规范》(详见竞赛网站http://dmtds.zjnu.edu.cn),对不符合作品规范要求的作品将予以降级或淘汰处理。
6.所有参赛作品须提供:①作品运行文件;②作品源文件;③作品演示文件(用于网络评审及公示,其格式及要求详见《作品规范》);④作品说明文件和报名表的打印稿以及电子稿。对递交材料不齐全的作品,竞赛委员会有权不予接受。
7. 本届竞赛平面、动画、DV和标志设计4个类别初赛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初赛网评时,平面、标志设计类别评审内容以运行文件为准,动画、DV类别以演示文件为准。动画、DV类别演示文件和运行文件内容必须保持完全一致。
8. 本届大赛将采取网上报名注册和网上答辩抽签的方式,所有作者和参赛作品的网上注册信息应与报名表打印稿一致,包括作者姓名和排序,指导老师姓名和顺序的一致性等,并由参赛学校统一报名注册和抽签,具体要求敬请关注竞赛网站相关信息。对没有按作品规范递交、没按网上要求注册和抽签的作品,竞赛委员会有权不予接受,请各参赛学校严格把好作品审核关。
五、表彰奖励
各类别作品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的多媒体作品给予表彰奖励。
六、参赛作品数量
“标志设计”类别与其余5个类别(课件、网站、平面、动画、DV)参赛作品数量分开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1.“标志设计”类别参赛作品每校不超过5件,作为第一作者每位参赛选手限报一件作品。
2.其余5个类别(平面、动画、DV、课件和网站)参赛作品每校不超过25件,其中动画、课件和网站每类不超过6件,DV类不超过4件,平面类不超过5件。作为第一作者每位参赛选手限报一件作品。
七、竞赛日程
2013年9月18日之前,各院校以校为单位将参赛作品交寄至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每件参赛作品收取参赛费200元,由参赛单位统一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到竞赛指定账号(请在电汇或转账单上务必注明“多媒体竞赛报名费”),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必须写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银行:工行金华浙师大支行
账号:1208013109049800195
2013年10月下旬进行初赛,入围作品将在竞赛网站公示。
2013年11月上旬进行决赛,部分优秀作品选派作者代表现场演示并接受评委提问(决赛日程及名单另行通知)。
   请各高校积极投入,认真做好参赛工作。
  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办公室:
1.浙江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方利伟
联系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321004)
联系电话:0579-82295001
Email:zcmet@zjnu.cn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联 系 人:戴绍港
联系地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1-86919137
Email:daisg@hdu.edu.cn 
附件:
1.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参赛报名表
2.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参赛统计表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
   1.参赛报名表
   2.参赛统计表

大赛官方网站:http://dmtds.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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