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征文
征稿截止时间:2023年6月止
深圳市大鹏新区是深圳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是生态环境部授予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2016年至今,“大鹏生态文学奖”已成功举办三届,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2020年9月,全国首个“生态文学创作基地”落户深圳市大鹏新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呼吁全社会尊崇自然、保护生态、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文学关注自然、关注自然与人、关注人类未来,开创全国生态文学新领域、新格局、新潮流;同时,更好地展现深圳市和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介扶持更多优秀作品和作家,促进文学事业繁荣发展。深圳市大鹏新区特联合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广东省作家协会和深圳市文联举办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征文活动。本次活动现面向全球汉语写作者隆重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今日国土·生态文学委员会
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业务指导:
广东省作家协会
二、举办时间
从2022年12月开始至2023年6月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稿对象
全球汉语写作者。
四、征文主题
关注自然、关注自然与人、关注人类未来,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繁荣生态文学创作。
五、征文内容及要求
1、突出生态文学特色,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要有强烈的使命感,把自然作为抒写对象,主张人与自然关系平等,强调人对自然的尊重,强调人的责任与担当;
2、体裁不限,小说、诗歌、散文等体裁均可;字数要求小说20000字以内、诗歌100行以内、散文8000字以内;
3、投稿作品必须是未曾在任何媒体(包括自媒体)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
4、所有参赛作品均以Word格式,以4号宋体字编辑好,将全文粘贴于写信栏,同时必须有附件。文章首页注明征文体裁;稿末请附真实作者简介,注明作者姓名、笔名、联系地址、电话、引用资料来源等。
六、征文使用
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于宣传出版推介,不另付稿酬。
七、奖项设置
共设小说奖、散文奖、诗歌奖3类。
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0元(税前,下同);
二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9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
八、投稿邮箱
dpstwxj@163.com
九、评奖程序
征文结束后,大赛组委会邀请全国有代表性的作家、评论家、编辑家等组成两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终评。获奖名单将在省市主流媒体和网站上公布。评奖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举行颁奖典礼,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评委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四届全国“大鹏生态文学奖”征文大赛组委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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