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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学生英语竞赛已开启报名,不容错过!

发帖时间:2023-02-27 10:32 点击次数:

今年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定于
2023年5月7日(周日)9:00-11:00举行全国统一初赛;
2023年6月3日(周六)9:00-11:00举行全国统一决赛;
2023年暑假期间举行2022 & 202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章
 
一、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配合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高等院校各类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开展此项竞赛活动,有助于全面展示全国各高校各类英语教学水平和教学改革的成果,保证高校教学水平评估中有关大学各类英语教学的各项指标的落实,有助于学生夯实和扩展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推动全国大学各类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本竞赛由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英语外语教师协会(TEFL China)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英语辅导报社、考试与评价杂志社承办。成立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主要领导成员、资深专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组成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全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赛务组织工作和一系列后续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外语系(部、室)应积极争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
 
三、参赛对象
本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本竞赛面向全国各高校各类学习英语的大学生,大学生可自愿报名参赛,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本竞赛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避免仅仅选拔“尖子”参加竞赛,而把大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
 
四、竞赛时间和操作细则
1.初赛时间及形式:2022年初赛定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9:00—11:00在全国各参赛院校举行。初赛赛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2. 决赛时间及形式:2023年决赛定于2023年6月3日(星期六)9:00—11:00在全国各省级竞赛组委会指定院校举行。决赛分两种方式,各地可任选一种:第一种是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第二种是参加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为150分;既参加笔试(含听力)又参加口试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是200分,其中笔试分数为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决赛赛题和口试方案、题目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命题。各省级竞赛组委会选择是否统一参加口试,并决定口试地点、时间、形式等具体事宜。
3.赛场设置: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竞赛活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初赛由各参赛高校设赛点组织进行,决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考场。所有赛点的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为30人;非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低于30人。凡是安排超过30人的赛场,视为违反赛规。
4.听力测试:所有初、决赛赛点须提前安排和检查好听力设备和场地。听力测试必须在规定时间统一播放,在规定时间结束,否则视为违反赛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决赛听力部分将采用光盘或磁带播放的形式,两种方式只能选其一。
5.初赛评卷:参加初赛的各高校有初赛的评卷权。初赛评卷工作需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集中评卷,成绩须在一周内评出,并务必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参赛学生公布。
6.决赛录取:参加决赛的学生须从初赛学生中按初赛成绩择优选拔,按初赛人数6‰(千分之六)的比例录取决赛名额。
7.决赛评卷:决赛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统一进行决赛,统一评卷,以确保决赛成绩的权威性。决赛成绩须在决赛结束后两周内评出,并在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的同时,及时准确地通知各参赛学校和参赛师生。
8. 获奖人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及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成绩和比率确定获奖人数。若出现同分并列情况,按实际并列人数计算,但总获奖人数保持不变,仍为86‰。
9. 初、决赛成绩公布和查询:初赛成绩在其所在的参赛学校查询。决赛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查询;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官网(www.chinaneccs.cn)上公布荣获全国特等奖学生的名单。
10.赛区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须派特派员巡视员检查和巡视初赛赛场及评卷工作;决赛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五、命题范围、竞赛题型
1. 命题范围: 各类考试的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将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并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技术、方法,既要参考现行各种大学英语主要教材,又不依据任何一种教材;既要贴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利于检测出参赛大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本竞赛的初、决赛赛题注意信度和效度,内容上体现真实性、实用性、交流性和时代性。
 
2. 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建构反应题型占90分,选择反应题型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本赛题既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本次竞赛将借鉴国内外英语测试新题型及测试方法,在保持题型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竞赛内容将进一步加强英语“双基”考查力度,并加强考查“能力”的取向,完善初、决赛听力测试和决赛口试,加大语篇层次上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同时将设计一些考查智力和综合运用英语能力的赛题,以增加赛题的区分度。
 
六、奖励办法
1. 奖励等级:本次竞赛五个类别均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分别依据各参赛高校初赛人数的30‰和50‰评选。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例为参加初赛人数的86‰,特等奖获奖比例为1‰,一等奖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获奖比例为30‰,三等奖获奖比例为50‰,参赛人数不足167人,但不低于100人的学校可以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然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评选。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评奖比例为1:3,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评选和颁奖。
2. 获奖证书: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向获优秀组织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向其所在的单位颁发奖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院校的颁奖形式自定。
3. 宣传表彰:获特等奖师生名单将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官网(www.chinaneccs.cn)、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4. 通报表彰:全国竞赛组委员会办公室向教育部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通报各省202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参赛及获奖情况,以示表彰。
5. 参赛证书:为了鼓励更多大学生参赛,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向每一位参赛学生颁发统一制作的精美参赛证书。
6. 其他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经全国竞赛组委员会同意,可根据各地参赛实际情况,设置适当比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市级以及校级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各级竞赛组织单位还可以通过研究生免试、加学分、优先评优、优先评选奖学金、助学金、物质奖励等方式对竞赛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励。
7. 系列活动:每年暑期举办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主要活动内容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文化知识大赛”等活动,获得特等奖或学校各类别竞赛成绩第一名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和机会参加。
 
七、报名
报名工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要根据上级竞赛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宣传竞赛的宗旨和意义,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竞赛。全国竞赛组委会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积极宣传和组织本次竞赛。报名院校要填写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报名单,一式两份,其中参赛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各留一份。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报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表一份,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按报名汇总表收取报名费,并按此制作、寄发赛题(含答题纸和光盘或磁带)、证书等。
参赛学生关注自己所在院校(教务处、大英教学部或外语学院、系)发布的通知,及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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