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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

发帖时间:2014-11-26 12:18 点击次数:

2014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
大赛名称:2014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日17:30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理工大学
      三、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18日至19日
      地点: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
      四、参加单位:陕西省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竞赛日程、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百米定向赛、短距离赛、接力赛(男、女各三人)。
      1.个人项目:
      2014年12月18日上午:百米定向(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可各报6人)。
      2014年12月18日下午:短距离赛(各组别每单位男女可各报4人)。
      2.集体项目:
      2014年12月19日上午:男子、女子接力赛(各代表队限报男、女各1支队伍)。
      (二)竞赛组别:
      1.大学生组:按照学生入学招生、录取办法分为甲、乙、丙三组分别进行比赛(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参加甲组比赛),如丙组不足三队的则与甲组合并。
      2.公开组:中青年教师(不分年龄及性别)、定向爱好者可个人报名参赛(男、女分开录取,限参加百米定向赛)。
      六、参赛条件
      (一)甲组(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高水平队及体育院系):凡按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自主招生、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类招生及享受任何体育、艺术类加、降分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三)丙组(专科学校及高职院校):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年龄满17周岁(按1月1日界定)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除外)。
      (四)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方可参加比赛。
      (五)大学生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7至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
      (六)凡属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七)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但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专业俱乐部会员,不得参加比赛。
      七、运动员注册
      (一)大学生运动员赛前须办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凡未办理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①请填写注册信息表(http://www.sxxsty.com“政策法规”一栏中下载填写),②电子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项目及学校全称),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赛前应向赛会检录处交验运动员注册证,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查验。
      (二)本注册工作仅针对未办理注册及注册卡丢失的参赛运动员,已办理注册的该项目运动员无需另注,注册卡为学生在校在读时有效。
      八、参赛办法
      (一)所有参赛选手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报名规定:
      1.陕西省各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各限报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每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男女运动员最多各报8名。
      2.接力赛参赛队男、女各3人。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定向越野竞赛规则》及本次定向越野比赛有关规定。
      (二)地图:按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ISOM2000/ISSOM2007)最新绘制的彩色地图。
      (三)器材:使用华瑞健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四)运动员出发方式:
      1.个人赛:出发顺序由计算机抽签按等间距编排,每次出发时间间隔1分钟。
      2.接力赛:采用集体同时出发方式。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大学生组:
      1.个人项目甲、乙、丙组各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加人数减一录取。
      2.团体比赛甲、乙、丙组分别取男、女子团体前8名,不足8队的按实际参加队数减一录取,颁发奖牌。
      计分办法:各单项比赛前8名分别按10、8、7、6、5、4、3、2计分,9—30名1分计入各单位总积分。接力赛比赛前8名分别按20、16、14、12、10、8、6、4计入单位总积分,9—16名各2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积分。(注:据定向比赛特殊性,承办院校代表队在比赛中取得的名次与其他各院校代表队并列计取,不满八队减一录取)
      3.“体育道德风尚奖”共评选各组参赛队总数的20%。
      (二)公开组:
      公开组只录取个人成绩,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证书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三)所有单项个人获奖证书均有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雷 鸣 18091193399、黄 海15102901707
      办公室电话:029—85408759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并必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扣除保证金,并通报全省院校。停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的资格,并取消该单位竞赛成绩。
      十二、安全管理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师,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17:30,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6710113@qq.com。运动员注册信息汇总表及照片打包发送至sxxsty@163.com
      (二)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以下资料至西安市金花南路4号西安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冯建强收,邮编710048。邮件信封表面须注明学校名称,以当地发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报名表(加盖单位及校医院公章);
      2.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
      3.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4.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招办及教务处公章);
      5. 该项目已注册运动员注册卡正反面复印件;
      赛事联系人:冯建强18691826179(报名联系人)
      董 峰13909213123
      (三)报名费:高校代表队各单位运动员参赛费100元/人,公开组:每人每项20元。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地点: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体育教学部
      2.报到时间:2014年12月17日
      3.参赛单位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4.各代表队赛前需缴纳指卡押金1000元,公开组每人每项押金100元。
      5.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16:00,地点:金花校区体育运动中心体育部会议室(篮球场旁)。
      十四、其他事宜
      1.各代表队自备队(院、校)旗一面,尺寸颜色不限。
      2.按照节俭举办赛事的原则,比赛不举行开幕式。
      十五、应急方案
      (一)若比赛因天气原因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二) 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终点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三)若比赛限制时间之后有运动员未能完成比赛,将在工作人员组织下统一返回。
      十六、器材
      (一)竞赛使用设备由西安欧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二)竞赛用指北针自备。
      (三)参赛单位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如需安排请提前与大会联系。
      十七、比赛相关事宜请详细阅读《比赛说明》(赛前印发)。
      十八、仲裁及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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