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主题:2013“发现新声音”爱•唱作全国音乐大赛
初赛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
你是否在校园里抱着吉他,怀揣着单纯的音乐梦想?
也许,你酷爱K歌,身边许多朋友曾经鼓动你参加音乐比赛?
亦或是在你内心深处有一个人,你想唱首歌给她/他听?
现在,机会来了!
这里不是“高大上”的舞台
我们只想和你一起
寻找音乐最本真的东西
来吧!用你的音乐、你的声音,向我们讲述一个故事
不要再犹豫,真正的校园新声音,从不会被埋没
由中国电信天翼爱音乐及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联合举办的2013“发现新声音”爱•唱作全国音乐大赛正式启动!丰厚的奖品及专业的音乐培训,They all waiting for you!
一、参赛对象
全国在校大学生
二、大赛流程
(一)初赛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
参赛者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手机下载爱唱k软件,在首屏广告栏内选择发现新声音注册登陆,点击“各分赛区”进入【中青报分赛区】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则可点击右上角的“点歌台”直接进入录影棚。原创部分可以通过点击我的录音中的本地上传直接用电脑将录制好的歌曲进行上传;翻唱部分可直接搜索并选择你喜欢的歌曲,直接用手机进行翻唱。
A、原创组:提交原创歌曲并接受网友投票,票数前80名晋级原创组复赛。
B、K歌组:提交翻唱歌曲并接受网友投票,票数前80名晋级K歌组复赛。
(二)复赛阶段:10月16日-10月24日
由组委会组织宣传原创及翻唱的80强选手,在爱唱k进行第二轮投票。
A、原创组:票数前30名晋级原创组决赛。
B、翻唱组:票数前30名晋级K歌组决赛。
(三)决赛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A、原创组:由组委会组织宣传30强选手,在爱唱k进行第三轮投票,并邀请知名音乐人评委进行点评,评选出3强选手。
B、翻唱组:爱唱k获投票数最多的前三名,最终获得奖励。
三、奖励办法
名次 |
数量 |
奖品内容 |
冠军 |
1 |
A、“名师特训营”入围资格,获业内专家们的指导下进行声音、舞台表演、舞蹈、形象设计等一系列培训机会。
B、加入天翼爱音乐力推唱作组合“imade家族”,列入重点培养对象之一
C、Iphone5电信版手机一台
D、Ipadmini一台
E、Superstar版哎姆公仔一套 |
亚军 |
1 |
A、“名师特训营”入围资格,获业内专家们的指导下进行声音、舞台表演、舞蹈、形象设计等一系列培训机会。
B、Iphone5电信版手机一台
C、Iphonenano一台
D、Superstar版哎姆公仔一套 |
季军 |
1 |
A、“名师特训营”入围资格,获业内专家们的指导下进行声音、舞台表演、舞蹈、形象设计等一xi系列培训机会。
B、Iphone5电信版手机一台
C、Superstar版哎姆公仔一套 |
优异奖 |
5 |
A、奖品ipadmini一台
B、superstar纪念版哎姆公仔一套 |
参与奖 |
12 |
A、Ipodnano一台 |
最佳金曲 |
1 |
A、Iphone5电信版手机一台
B、Superstar版哎姆公仔一套 |
优秀翻唱奖 |
3 |
A、Ipadmini一台
B、Ipodnano两台 |
四、评选标准:
(一)投票规则:
未注册用户每天5票,注册用户每天10票,可以投给单人或多人。
(二)决赛阶段计分规则:
歌曲最终得分=(本人得票数÷前30名中最高得票数×100×40%)+【评委打分(100分制)×60%】
(三)最佳金曲奖:
比赛结束最终获得鲜花最多的原创歌曲评为“最佳金曲”。
(四)优秀K歌奖
比赛结束后按照送花数量的前三位的翻唱歌曲获得“优秀K歌奖”。
★特别单元★
假如你有一个音乐背后的故事,我们将派出专业的校园媒体团队,采访你的音乐故事,并通过各种渠道帮你进行传播。
你也可以主动联系承办的校园媒体,名单如下(可致电活动项目组获取承办媒体联系方式):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翼爱音乐 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机构: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活动网站:爱音乐i制造(imade.118100.cn)
活动APP:爱唱k(下载地址:www.118100.cn/app/ack2013)
官方微博:发现新声音
六、作品要求
(一)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为原创及翻唱,其中原创部分要求,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均属于未公开作品,非原创作品一经举报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本活动为网络形式,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三)要反映积极向上、勇于进取的人生观和良好公益的价值观;
(四)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尽量体现多彩年华的青春气息和活泼、健康、向上、富有朝气的特征;
(五)作品创意新颖,旋律优美,歌词健康,易于传唱,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思想感染力。
(六)词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但旋律优美,朗朗上口,具备广为接受和传唱的基础;
七、大赛组委会权益:
(一)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途径向公众或特定受众以免费或收费的方式传播参赛歌手的表演。
(二)对参赛歌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并复制、发行、销售录有参赛歌手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三)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歌手的肖像和姓名。
(四)其他与本次歌手大赛有关的各项商业权益。
八、项目组联系方式:
010-64098506
发现新声音中青报分赛区项目组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