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时间:第十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报名提交作品时间: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由教育部科技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科协青少年中心、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于2010年联合启动,由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学术交流中心、教育部卫星导航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组织实施(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大赛已成功举办九届。第十届大赛活动周期计划于2018年8月1日开始至2019年7月31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北斗科技创意竞赛:科技论文、创新应用方案;
北斗科技制作大赛:北斗-立方星创新设计比赛;北斗智能车比赛;北斗应用创新成果比赛。
二、申报对象
全球在校中学生、大学生、教师均可申报参加。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8年9月前为组织筹备阶段。组织科技教师座谈、培训;选题策划;特训营、北斗科技研学、调研活动等。
第二阶段:2018年9月1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为组织申报阶段。报名、提交作品,各赛区组织项目申报、资格审查活动。
第三阶段:2019年1月至3月上旬为省(市)赛区、分赛区评选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上旬为全国总评、展示、答辩阶段。
第四阶段:2019年4月至7月底公示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总结研讨、特训活动等。
四、申报途径
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bdlead.cn/在线注册、申报。
五、山东赛区组委会联系方式:
0533-2809888、2802507
山东赛区组委会负责人张老师15275906519(微信同号)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经“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审定,修订并发布“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18 年版),并于发布之日启用。相 关 竞 赛 信 息 可 登 陆大赛官网http://www.bdlead.cn查询,如有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 BD_CASTIC@ 126.com 邮箱进行咨询。
一、项目分类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为基于北斗的科技创意竞赛和科技制作比赛,两大类五小项。 科技创意竞赛包括:基于北斗的科技论文和创新应用方案。
科技制作比赛包括:北斗-立方星创新设计比赛、北斗智能车比赛、北斗应用创新成果比赛。相关规则附后。 申报项目紧密结合行业应用,如航空航天、公安、城建、交通、水利、电力、地震、医疗、物流、体育、教育、旅游、农业、应急、安防等领域。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者在竞赛申报时为国内外在校中学生(包括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大学生、教师,每个参赛者(包括集体项目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竞赛。
2.参加全国竞赛的项目,必须从各分赛区或省(直辖市)级赛区获奖项目中推荐申报。
3.申报项目必须是从当年 9 月 1 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集体项目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 4 人,并且必须是同
一省或市(直辖市)、同一组别(高中组、大学本科生组、
研究生组、教师组)的学生或教师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在研究过程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项目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4)多人集体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个人项目申报。如该项目可以分为数个子项目,某个子项目确系某一申报人独立完成,可以将该项目作为完成人的个人项目申报。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两名辅导教师。
(二)不接受的申报:
1.项目内容和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涉及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研究项目。
3.不符合申报项目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书:完整填写大赛组委会当年发布的申报书。
2.查新报告:每名申报者须在项目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项目选题和内容分别进行查新检索,并提交查新报告。
3.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科技创意竞赛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 2000 字、不超过 10000 字,附件只提交研究报告中的辅助图片, 其他附件材料只填报清单,申报时不需要提交。如项目中有实物模型,则需提交时长不超过 2 分钟的视频资料,用于证明和演示实物模型的功能和创新点。入围终评的项目,必须在终评问辩现场(或视频答辩)向评委提供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附件材料,并展示项目研究报告中提到的主要创新点。
4.证明材料:项目已经有实际应用的,提供市级以上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
三、表彰和奖励
1、参赛项目两大类五小项分类设奖。省(直辖市)级赛区、分赛区设立奖项的数量与审核符合申报材料要求的参赛作品总数比例限定在一等奖 8%,二等奖 15%,三等奖 20%以内,一等奖获得者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2、全国总决赛各奖项比例为一等奖 15%、二等奖 35%、
三等奖 50%,颁发证书和奖牌。
3、针对指导老师和学校,设立十佳优秀科技教师奖和
优秀组织奖。
四、评审
(一)评审原则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三自”和“三性”原则进行评审。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 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创新性:指项目内容在解决问题的方法、数据的分析 和使用、设备或工具的设计或使用方面的改进和创新,研究工作从新的角度或者以新的方式方法回答或解决了一个科学技术课题。
5.科学性:指项目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研究方案、研究方法的合理和正确性,依据的科学理论的可靠性等。
6.实用性:指项目成果可预见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研究项目的影响范围、应用价值与推广前景。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大赛组委会根据规则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项目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申报者可在组委会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项目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符合规则的项目可获得参加初评的资格。
2.初评:通过参赛资格审查的项目由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络评审。通过初评的项目入围参加终评,参评一、二、三等奖。
3.终评:奖项评审:大赛组委会选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通过现场审阅材料和项目问辩,评选产生大赛各奖项。入围终评的项目须申报者本人参加现场(或视频)终评评审活动,如未参加终评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4.申报和初评阶段,出现对参赛项目的投诉且经调查属实,或经评审专家调查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等问题,将取消作者参赛资格。终评阶段,如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项目作者答辩情况或研究项目实际水平不符合获奖标准,经评审委员会表决,可不授予竞赛奖项。
五、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
1.参赛学生有义务参加大赛成果展示期间组织的公开展示、公众讲解和学生交流等活动。
2.项目展示由组委会提供基本展板、展台、电源和简单工具。
3.每个展示项目由作者负责设计和制作相关展示材料,并负责展示材料的携带、安装布设、保管和维护。有实物作品的研究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
4.每个项目应按组委会统一模版制作展板(高 1.2 米、宽 0.9 米)。参展实物宽不超过 1.5 米,高不超过 2 米,重量不超过 100 千克。项目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 220 伏。
5.项目布展完毕后需要接受组委会的检查,包括展板、展品、展示内容,检查合格才能进入展示程序。
(更多比赛具体详见大赛官网:www.bdlead.cn)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发起单位: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学术交流中心
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组委会
承办单位:
教育部卫星导航联合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协办单位:
北斗遨翔(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九天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学术委员会
(历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项终审委员会)
主 席:孙家栋
副主席:沈荣骏、李济生、隋起胜、杨长风、李祖洪、谭述森
执行主席:刘经南、杨元喜、樊士伟、谢军
委 员:丁贤澄、卜庆君、万卫星、王礼恒、王育竹、艾国祥、叶叔华、吕达仁、刘永才、庄钊文、许其凤、许厚泽、李天初、李建成、闵桂荣、张锡祥、张履谦、陈俊勇、范本尧、罗东进、夏国洪、郭树人、黄培康、曹冲、戚发轫、粟戎生、童志鹏、魏子卿
指导委员会
主 任:马俊如
副主任:娄晶、杜汇良、刘阳、蔡兰波、吴海涛
委 员:李渝红、黄莉岩、李挺、王智
组织委员会
主 任:郑立中
副主任:郝巍娜、程承旗、陈秀万
秘书处:唐双全、丘扬、何欣、黄忠、李天麒、曹旭、付春佳、李金凤、印琪
第十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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